語文大寫數字?漢字中有數字: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百、千、萬”,相對應的大寫為:“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、仟、萬”。阿拉伯數字由0,1,2,3,4,5,6,7,8,9共10個計數符號組成,大寫的阿拉伯數字是零、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。那么,語文大寫數字?一起來了解一下吧。
漢子一到十的大寫:
1、1到10的漢字小寫為: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。
2、1到10的漢字大寫為: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。
漢字中有數字: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百、千、萬”,相對應的大寫為:“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、仟、萬”。
阿拉伯數字由0,1,2,3,4,5,6,7,8,9共10個計數符號組成,大寫的阿拉伯數字是零、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。
擴展資料:
大寫數字的起源:
洪武十八年(公元1385年)三月,戶部侍郎郭桓特大貪污案東窗事生,震驚全國。郭桓勾結刑、禮、兵、工等六部小官員及各省官僚、地主,貪污稅糧及魚鹽等,折米二千四百余萬石。這差不多和全國秋糧實征的總數持平!除此之外,還侵吞大量寶鈔金銀。
貪官們就是利用空白賬冊做的文章,各部串通一氣,大做假賬。以此欺騙皇帝,魚肉百姓。朱元璋龍顏大怒,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數萬人,皆處死。系獄、充邊、擬罪者不計其數。
為反貪枝廉,朱元璋還制定了懲治經濟犯罪的嚴格法令;并在財務管理上進行技術防范,實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。把記載錢糧數字的漢字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百、千”改為大寫,用“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(陌)、仟(阡)”。
參考資料:百度百科-大寫數字
1、1到10的漢字小寫為: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;
2、1到10的漢字大寫為: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。
擴展資料:
大寫數字的起源:
漢字中的數字原本沒有大小寫之分。“大寫數字”實際上是“小寫數字”的10個同音別字,“大寫數字”原本另有其意,有一些沿用至今,另有一些在歷史的長河中被遺失、忘卻。
在明朝,朱元璋因為當時的一件重大貪污案“郭桓案”而發布法令,其中明確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由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百、千”改為“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(陌)、仟(阡)”等復雜的漢字,用以增加涂改帳冊的難度。
后來“陌”和“阡”被改寫成“佰、仟”,并一直使用至今。
一到一百的大寫如下:
壹,貳,叁,肆,伍,陸,柒,捌,玖,拾。
拾壹,拾貳,拾叁,拾肆,拾伍,拾陸,拾柒,拾捌,拾玖,貳拾。
貳拾壹,貳拾貳,貳拾叁,貳拾肆,貳拾伍,貳拾陸,貳拾柒,貳拾捌,貳拾玖,叁拾。
叁拾壹,叁拾貳,叁拾叁,叁拾肆,叁拾伍,叁拾六,叁拾柒,叁拾捌,叁拾玖,肆拾。
肆拾壹,肆拾貳,肆拾叁,肆拾肆,肆拾伍,肆拾陸,肆拾柒,肆拾捌,肆拾玖,伍拾。
伍拾壹,伍拾貳,伍拾叁,伍拾肆,伍拾伍,伍拾陸,伍拾柒,伍拾捌,伍拾玖,陸拾。
陸拾壹,陸拾陸,陸拾叁,陸拾肆,陸拾伍,陸拾陸,陸拾柒,陸拾捌,陸拾玖,柒拾。
柒拾壹,柒拾貳,柒拾叁,柒拾肆,柒拾伍,柒拾陸,柒拾柒,柒拾捌,柒拾玖,捌拾。
捌拾壹,捌拾貳,捌拾叁,捌拾肆,捌拾伍,捌拾陸,捌拾柒,捌拾捌,捌拾玖,玖拾。
玖拾壹,玖拾貳,玖拾叁,玖拾肆,玖拾伍,玖拾陸,玖拾柒,玖拾捌,玖拾玖,壹佰。
大寫數字的使用始于明朝。朱元璋因為當時的一件重大貪污案“郭桓案”而發布法令,其中明確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由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百、千”改為“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(陌)、仟(阡)”等復雜的漢字,用以增加涂改帳冊的難度。
1、1到10的漢字小寫為: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;
2、1到10的漢字大寫為: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。
擴展資料:
書寫規則:
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,如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、仟、萬、億、元、角、分、零、整(正)等字樣。不得用一、二(兩)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廿、毛、另(或0)填寫,不得自造簡化字。
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"元"為止的,在"元"之后,應寫"整"(或"正")字,在"角"之后,可以不寫"整"(或"正")字。大寫金額數字有"分"的,"分"后面不寫"整"(或"正")字。
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"人民幣"字樣,大寫金額數字有"分"的,"分"后面不寫"整"(或"正")字。
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"人民幣"字樣,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"人民幣"字樣填寫,不得留有空白。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"人民幣"字樣的,應加填"人民幣"三字。在票據和結算憑證大寫金額欄內不得預印固定的"仟、佰、拾、萬、仟、佰、拾、元、角、分"字樣。
以上就是語文大寫數字的全部內容,大寫數字的使用始于明朝。朱元璋因為當時的一件重大貪污案“郭桓案”而發布法令,其中明確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由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百、千”改為“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(陌)、仟(阡)”等復雜的漢字,用以增加涂改帳冊的難度。